发布日期:2019-12-15 00:30 浏览次数:
2018年5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,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,有效防范风险,让老百姓吃得放心、住得安心。
2018年6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,对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,要求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,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,突出重点区域、行业和污染物,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。
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思路是 “打基础、建体系、守底线、控风险”。打基础,就是要夯实两大基础,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、摸清土壤污染底数,二是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;建体系,就是要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体系、法规体系、技术体系等;守底线,就是要守住让老百姓吃得放心、住得安心两条底线;控风险,就是要管控受污染耕地造成的食用农产品超标风险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人居环境风险、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风险。
土壤污染,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,引起土壤化学、物理、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,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,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。
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
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、废水、固废。
农业生产活动如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和农膜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。
土壤污染的特点
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。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、 农作物检测,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。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。
具有累积性。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易扩散和稀释,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。
具有不均匀性。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,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,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,空间变异性较大。
具有难治理性。总体来说,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、周期长、难度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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